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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宝宝,我的宝宝


秦桧却不知,完颜亨正远远的跟在他身后。

        完颜亨自然不是才入的城,他也不是“随缘”才遇见的完颜宗翰,除了财宝,完颜宗翰最喜欢兵器,他自然要投其所好。

        尽管完颜亨在完颜宗翰的面前表现得很无所谓,其实他也头疼,选用张邦昌扶持张邦昌,他可是下了大功夫的。张邦昌,不仅是大金的傀儡,他要的是,张邦昌成为自己的傀儡,但现在

        当初还是太草率了,以为张邦昌老迈怕死,就是那种昏庸腐朽了的空壳子,身后还有百余号家眷可以控制,把他牢牢的掌握在手心,不在话下。却不想老迈老朽的张邦昌,固然贪生怕死得很,但这些汉人根深蒂固的孔孟思想,居然能让他反水!

        完颜亨反省着,所以,不能急。

        但完颜亨也并不是特意跟随秦桧,只因为他还要去见他的阿爹。至于秦桧,完颜亨看到了秦桧的野心,完颜亨自己也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把自己的野心隐藏在一个女人的背后,让女人背上这个锅儿,完颜亨却看不上,这种儒家的假清高实羞耻,是宋人的通病。

        心蕊师徒在燕京追寻了几天,都没有太大的线索。

        “师父,我们捉一个金狗,问一下不就清楚了?何苦这样像没头苍蝇一样的乱找?”明珠问,很有情绪,这么多天了,好像离爹娘很近,又好像很远,不清不楚的,很着急,很难受。她怕,真怕爹爹和娘亲

        “捉小兵没用,捉有官品的又不能灭口,如果没有,岂不打草惊蛇?你是要救你的爹娘,还是要害你的爹娘?自己选吧。”

        心蕊随即就后悔了。明珠这几个月走来,长大懂事了不少。这一路上的凄惨,连自己都切齿寒心,何况一个小女孩?

        语气一转,说:“不急,有师傅。”还爱怜地摸了摸明珠的头。

        “嗯。”明珠只好点头。

        其实心蕊自己更急。如果秦桧两口子真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因由连累明珠最后连自己的亲生爹娘一面都见不着,她才是最大的罪孽。

        夜静静地,天上有半拉子月亮和满天的繁星,三五纵横于天幕,其实很美。在文人墨客的眼里,绝对正是赋诗一首,雅兴涌动时。

        她们却无心眷恋这无边美景。

        仙露寺,本是僧侣们焚香拜佛,为帝国权贵们祈求万世基业,长生不老的圣地,现在,倒成为金兵囚禁宋氏宗室嗣王及以下官员的囚牢,人生真是好不讽刺!

        “珠儿,你一定要跟我进去吗?”

        这里,是她们踩了几天点,准备寻找的第一个地方。

        明珠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没有商量地肯定着。

        心蕊不再言语,希望一切顺利。就待那几个巡夜的兵丁,换班后装模作样的巡一巡,就去偷懒耍滑了才好慢慢行动。

        人若倒霉时,喝水也会塞牙,可走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点石成金?

        秦桧来了,来得很是时候,在她们毫无头绪,如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他来了;秦桧来了,来得又很不是时候,在她们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的时候,他来了!

        心蕊是记得他的,哪怕他现在憔悴不堪,被这劫难压得变了形,心蕊也是记得他的。

        心蕊悄悄从背后闪过去,抬手点了另一个士兵的昏睡穴,在秦桧要开口惊叫时,她低声道:“秦相公别来无恙啊?”

        秦桧还是捂着嘴,不可控制地惊叫了一声,那是他在夜色下看清了心蕊的脸后,不由自主的反应。

        多年未见,当年匆匆一瞥,可也湮灭不了他对这张脸刻骨铭心的记忆!

        自小明珠来到这个家庭,秦桧仕途开始一帆风顺起来,进士及第任太学学正,又再官至御史中丞。他本就深深宠爱着困境中降生的小女,现在又仕途一片顺坦,每每一回到家,第一个就想抱着明珠,在她粉嫩嫩的小脸上亲上一口。

        王氏本因为自己生的第一个小孩是女子,一直有种愧疚和不安,有点担忧,可发现秦桧是真正地打心底地喜欢小明珠,她才深感欣慰。

        不等秦桧开口,看见他一进屋,王氏就说:“园里蔷薇花开得正好,她多半又去玩花去了。”

        两人会心一笑,秦桧揽着王氏,就去园里找他们的宝宝。

        “当空巧结玲珑帐,著地能铺锦绣裀。最好凌晨和露看,碧纱窗外一枝新。”王氏最喜欢蔷薇花,这是她曾经奢侈的闺阁身份的唯一延续,无论贫贱富贵,她都要在身边种上她最爱的蔷薇花。

        初夏刚至,蔷薇花开正好,或趴于花架,或匍匐于墙头,满园花香袭人,入眼满目含春。

        “爹爹,娘亲,漂亮师父!”小明珠看见爹娘大喊,头上一圈蔷薇环作的花环,配着她红扑扑的小脸,稚气得可爱。

        突如其来出现的陌生人让他们不安,护犊的王氏赶紧伸手想抱明珠,喊到:“宝宝,宝宝快到娘亲这里来!”

        明珠胖胖的小爪子牵在这个陌生人的手里,一点都不欺生。

        与其说这师父漂亮,不如说这师父是广寒宫里飘落凡尘的仙子,纤尘不染,清新脱俗。灰白长衫,似道似仙,清素得扎眼。明亮的眼睛无波无澜,寂静得容留不下一抹光影。

        一丝浅浅的笑意,好容易才挂在她的嘴角。

        她问向秦桧:“你叫什么名字?”,她看向明珠:“她叫什么名字?”

        夫妻俩愕然,王氏伸出的手缩不回来,秦桧下意识的作揖道:“下官秦桧,字会之。小女秦明珠,宝宝……”

        她打断他的话:“我叫心蕊,我要收她为徒。”

        她微微作了一揖,抱着明珠跳过墙走了。

        秦桧王氏面面相觑,嘴越张越大,难以置信,就这样简单粗暴地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小女儿!

        微风过处,蔷薇花还似怀春的闺阁小娘子,娇羞得微微发颤,花下却已没了明珠穿梭滚爬的身影。

        秦桧自然记得,记得就是她,让他骨肉分离足足十年!

        就在这段他与王氏最最绝望的时候,曾数度以为,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那一年的分离就是诀别。这些恶梦一样的日日夜夜,多少次,他们都想过要放弃,又不甘心放弃,有对生命的不舍,又何尝没有对亲情的不舍?何曾想到,还有今日的峰回路转?

        是冥冥之中,那一丝不甘放弃的侥幸,老天爷听见了?

        秦桧看见心蕊旁边站着一个瘦挑的孩子,黑黑的脸,仿佛有些许魂牵梦萦的棱角,那双眼眸黑白分明,在这墨色的夜中,仿佛星星一般的闪亮,灵气百分百,与自己初见的王氏蔷薇,一般明艳动人。

        亲情的直觉,秦桧哆哆嗦嗦地指着明珠:“宝宝?她是我的宝宝?”

        “宝宝”两个字,如电击一般的冲击着明珠的心灵,打了一个哆嗦,像暖暖十里春风,拂过百花瓢摇,温暖,亲切,爽怿。

        明珠对“爹娘”,有多个版本的幻想,无不都是男才女貌的最佳搭配。在见了岳飞之后,更是不由自主的往雄姿英发的大英雄上,不遗余力地着色,尽管心蕊再三告诉她,秦桧只是个酸文假醋的文官,她还是拉都拉不住地把爹爹秦桧那模糊的形象与岳飞相重叠。

        最最重要的是:爹娘还活着!

        所以,当这个一身疲惫、满脸沧桑的“小老头”,激动的紧紧拥抱她时,她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就张着嘴站在那里。

        “宝宝,我的、宝宝!”秦桧唤着,他素来对万事静观默察,轻易不以喜悲示人,可现如今,却止不住的老泪纵横,压抑不住胸中的悲恸,前一刻还在为没有希望想了却性命,这一刻希望却降落在眼前。

        亲情,就是深埋在心底的种子,泪水,就是那浇灌种子的雨露,一旦相拥,便化成抽刀断水水更流的至亲血脉。

        一股明珠从没有感受过的温暖,从心底喷涌而出。

        他肯定不是她心中的大英雄了,他也肯定不可能仗剑三尺为她披荆斩棘了,但他是爹爹,他可以像小公主一样宠她、爱她、疼她。

        明珠从未曾下过跪,师父要罚她,她也不跪!现在却不由得双膝一软,跪下就哭了:“爹,孩儿不孝,来晚了,爹爹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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