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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叶蓁蓁有喜了


三年的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忽然而过。

        在这三年中,叶蓁蓁也发生了一件人生巨变。

        在刚刚入北梁境内时,叶蓁蓁忽然开始一连三天呕吐不止。

        一旦闻到肉腥膻味道,一点胃口都没有,吃什么吐什么,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起初众人都以为是水土不服,喝了一些开胃的药。

        然而没见好转,反而越发严重,丫鬟婆子一看情况不对,当即去了最近小镇的一家医馆。

        郎中白发苍苍,诊脉时手都是颤颤巍巍着。

        “都是当娘的人了,怎么还不会照顾自己!”

        叶蓁蓁一脸懵逼,“你说啥……什么当娘的人?”

        “你的月事几个月没有来了?”

        “三个月了吧!”

        叶蓁蓁月事一向不稳,两三月不来也是常有的事情。

        之前看过的郎中说她寒气入体,需要慢慢调理,所以这次三个月没有来月事,她也没有觉得什么。

        郎中无奈叹气,“三个月没有来月事你都没有察觉?你年纪不大,应该是头一胎,不知道也情有可原,怎么连家里的婆子怎么也不清不楚的。这段时间安心养胎,切勿多愁多虑,也不要多度劳累,知道吗!”

        安!心!养!胎!

        叶蓁蓁嘴巴大张着,“郎中,你说我有有孕了?”

        “是啊,三个月了!”

        三个月……

        叶蓁蓁心中暗暗算着,她和宋知斐成亲到现在,刚好是三个月。。

        难不成是说,洞房那夜就有了?

        叶蓁蓁心中一动,下意识地扶着肚子,不敢相信这其中孕育着一个小生命。

        心脏一顿顿地跳动,叶蓁蓁从懵懵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紧紧抓着郎中的袖子,“那个……要不然您老人家再听听脉,万一误诊了呢?不是说妇人怀孕的脉象与一些病症脉象很像吗?”

        老郎中闻言,眼睛一瞪,分外生气,“休要胡说!老朽行医诊脉四十多年,怎么会搞错!行云流水,像珠盘滚,分明就是喜脉!

        此后,叶蓁蓁又接连去了好几个医馆,得到的都是一样的结论——有喜了。

        叶蓁蓁知道一个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缺少父亲母亲是怎样糟糕的感觉,会对小孩子产生怎样不好的影响。

        她父亲母亲尚且只是远游,童年就被人欺负辱骂。

        若是这个可怜的小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将来面对的不仅是同龄伙伴的嘲笑攻击,还会涉及很多很多人的无妄指摘。

        何其无辜。

        叶蓁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如同做出了一个沉重的决定,“郎中,劳烦帮我开一副打胎药。”

        “打胎?”身边随行的婆子劝道,“这可是了不得,红花打胎对女人伤害极大。不如将小公子生下来,母子二人一起过活,没有什么过不去的。”

        叶蓁蓁摇摇头。

        她的将来如何尚且不知,可怜的孩子来到这个世间又是何苦。

        人生颠沛,流离一生。

        她自认为没有千万家产和优秀品质值得她必须要让孩儿继承,更不想让无辜的孩儿生来就被烙印为逃犯之子。

        是夜,雪花飘舞,又是一个雪夜。

        惨白的月光照进了窗户中,一个素衣女子依靠在窗边,领口和袖口宽大得显得有几分不合身。

        她看着窗外的无边的皑皑白雪,月色和雪色映在她的苍白的脸上,晦暗不明,眉宇间萦绕着一丝哀愁。

        婆子推门而进,打破了房间中的安静。

        “姑娘……吃药了。”

        一碗黑乎乎的药放到了叶蓁蓁的手中,另一手不禁放在了肚子上,“嬷嬷,您先下去吧,我有些话要和他说。”

        婆子点头,“姑娘若是不想喝了,让我来收拾就好。”

        “好。”

        婆子离开,关门的门风吹得桌上的蜡烛忽明忽暗。

        叶蓁蓁看着那抹蜡烛,忽然觉得那颜色和光亮格外刺眼,将她眼睛刺得很痛,很痛。

        痛得眼泪盈满眼眶,模糊了视线。

        她依靠着窗棂,将头枕在木框上,目光温柔地看着还没有隆起来的肚子,“孩子,你我母子清浅。等下一次投胎的时候,记得要擦亮眼睛,或是找阎王判官通融通融,莫要选择我这样的母亲,来这世间一遭,只能受苦。”

        说着,她仰头将一碗红花悉数咽了下去,褐色的汤汁顺着唇角流了出来,滴落在素色的衣服上,如同干涸的血迹。

        今夜,风月漂泊,有些冷。

        ……

        佟林村,地处北梁境内,四季分明,不远处有海,冬暖夏凉。

        如今正是春天,桃花开得正盛,娇俏得如同一个刚刚及笄的小姑娘,眉目带笑,羞涩多情。

        山脚下有一处屋舍,桃红柳绿,灼灼其华,点缀得春意盎然。

        窗户中透出了一个女子元气十足的喊声,“蓁蓁,小叶子他朝我做鬼脸!你管管他!”

        叶蓁蓁一走进去,就看到坐在床上的小叶子正和百婕二人相互瞪着眼睛,一小一大,场面格外逗趣。

        “两对活宝!”

        叶蓁蓁笑着走进去,摘下去了腰间掐着的围裙。

        小叶子一见到娘亲走了进来,立刻伸着白藕一般胖乎乎的手臂,“娘娘抱抱!”

        小叶子长了一对圆圆的眼睛,紫葡萄一般,睫毛纤长卷翘,皮肤又白又嫩,小嘴巴红红的一点,就像是一只小猫似的。

        说来也是奇怪,当年那一碗红花喝了之后,本以为这个孩子必然保不住。

        可是,小叶子却没有被打掉,反而让叶蓁蓁的脉象更加平稳。

        老郎中感叹此事,连连称奇。

        叶蓁蓁心中有感于孩儿的坚强,于是便准备留下这个小家伙。

        叶蓁蓁熟稔地将小叶子抱在了怀中,一边逗着小叶子,一边对百婕说道,“你刚才和小叶子说什么了!”

        “我没说什么……”

        小叶子奶声奶气,“姨姨说小叶子不乖,小叶子很乖,姨姨坏!”

        叶蓁蓁被逗得扑哧一笑,点了点他圆圆的小鼻头,“你倒是会学舌。”

        小叶子肉肉的小手洗脸似的挥了挥,煞是可爱。

        叶蓁蓁将枕边的绣花绷子拿了过来,素白的丝绢上绣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老虎,捏着针在花绷子上慢慢绣起来。

        百婕笑,“蓁蓁,这几年你的女红倒是越发地好了,性子也越发沉稳了。”

        叶蓁蓁也笑,“也不知道尉迟苍是怎么找到你的,怎么每次我逃跑都能碰上你!我都跑到了这北梁的三山沟里,你竟然还能同我一起。”

        “嘿嘿,我也觉得神奇。”百婕拿着一枝桃花逗着小叶子,“这大深沟沟你真呆的下去,消息闭塞,山路难行。幸好你有小叶子和我,不然人只怕是要闷死的。你……就一点也不想知道京城那边的消息?”

        叶蓁蓁挑针的手一顿,扎在了手指上。

        百婕“呀”了一声,连忙站起身,“我去拿白酒给你消消毒!”

        百婕离开的房间,叶蓁蓁敛眸,将破了的手指含在了嘴巴里,吸去了冒出来的血珠。

        小叶子似乎察觉到娘亲的疼痛,凑到了叶蓁蓁身边,“娘娘不痛,小叶子吹吹,痛痛飞飞!”

        “咚咚!”

        敲门声忽然响起了,一个俏丽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过来,“叶娘子,于哥哥托我来给你带句话,说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透亮的声音,恨不得方圆十里都能听到。

        叶蓁蓁眉头一蹙,眸中闪过一丝厌恶。

        对小叶子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起身走到了门口。

        打开门,是一个顶漂亮的小姑娘,身后还有三个同样年年纪的姑娘。

        为首的小姑娘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亲切地拉着叶蓁蓁的手,“叶娘子,刚才我洗衣服的时候,刚好于哥哥经过,让我帮你带这句话。叶娘子,于哥哥可是在咱们村唯一的秀才,将来是风光无限的人物,将来你若是成了官家主母,可不要忘记咱们这些人。”

        为首的姑娘就是孙灵艳。

        她人如其名,灵动艳丽。

        小家碧玉般被家人精心养护,虽然说比不上叶白玉的素雅,姚静思的娴静,但是也颇有几分高门贵女没有的娇憨灵气,周围几个村子的适龄青年没少来她家提亲。

        叶蓁蓁刚来到佟林村的时候,租的就是他们家的房子。

        起初,孙灵艳经常拉着她一起以走动乡亲邻里的名号挨家挨户做客。

        热情得过分,让人有些不适应,但是叶蓁蓁想这可能是下乡淳朴热情的好客之礼,便没有推辞。

        加上孙灵艳长了一张巧嘴,说起话来比抹了蜜都甜,叶蓁蓁对这个小姑娘也是打心眼里喜欢。

        要不说日久见人心。

        大概是过了三个月,村子里开始有流言四起。

        说叶蓁蓁是个不安分的主,本来就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却经常和汉子来来往往,不清不楚。

        不过这孙灵艳虽然看起来是个好相与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一朵俏生生的白莲花,而孙氏夫妇更是不要面皮的。

        叶蓁蓁来到佟林村时,身上除了一些银钱之外就是一盒子首饰。

        然而这个盒子里的首饰经常莫名其妙地丢一两件,虽然不是贵重之物,但是还是让叶蓁蓁心中有些不悦。

        “叶姐姐,你这簪子真是好看,借我戴一两天可好?”

        这若是其他簪子,叶蓁蓁也不会多说什么。

        偏偏那个是宋知斐当年在芙蓉镇上送她的那枚个双蝶金步摇。

        她记得清楚,这枚步摇是宋知斐撺弄叶蓁蓁参加赏菊会时,声称要“化腐朽为神奇”,于是采办一整套衣服首饰。

        他还威胁她如果宴会上不让他满意的话,就要她还了那些衣服首饰的钱。

        没想到仅仅是一枚发簪就能让她回忆起这么多尘封的回忆,唇边不禁扯出了一抹苦笑。

        蝴蝶的翅膀工匠做得极为轻盈,只要在空中稍稍一移动,两张翅膀如同活了一般在空中呼扇起来,栩栩如生,仿佛真是双蝶并飞。

        叶蓁蓁客气,“这簪子太过老气,不适合妹妹。孙家妹子若是喜欢簪子,不妨试试这枚梅花簪,和你的年纪倒是匹配!”

        “叶姐姐,你怎么紧张做什么,我又不是不还你。”

        从此之后,孙灵艳逢人就说叶蓁蓁为人吝啬小气。

        若是叶蓁蓁有一点不悦,便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不过是开些玩笑,却不想叶娘子当真了,若是叶娘子不喜欢,那灵艳今后就不说了。

        叶蓁蓁身份特殊,不愿意招惹是非,况且她在这里也是暂时安居,便对孙灵艳这种手段不放在心上。

        后来,同乡正好有一处较大的房子闲置了,叶蓁蓁便借口搬了出来。

        本以为这样和孙家以及孙灵艳就能淡了联系,刚好尉迟苍找来了百婕,二人故人见面,叶蓁蓁涌上的喜悦,逐渐将孙灵艳一事抛之脑后。

        可后来,孙灵艳又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做起了红娘,总是要撮合她和隔壁村子的于秀才,于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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