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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权力


  苏小义义愤填膺,从没想过道貌岸然的孙正权原来也是一个厚颜无耻之人,明明他在军中威望甚高,甚至连话都不需要说一句,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后就会有人贴心的凑过来给你办事,权力就是如此的有魔力。

  可是孙正权居然拉着自己的大名招摇撞骗,面对自己的质问,还大言不惭的说公器不可私用,他不属左武卫,无权调用兵卒。但是苏小义不同哇,他是左武卫行军参军,正儿八经的上官,叫几个人搬运点东西没什么问题吧!

  苏小义看着自己手中的腰牌:“老孙,你说我这个腰牌代表着多大的权力?能定人生死吗?”说的孙正权一哆嗦,脑袋不由的发凉。

  “能不能定人生死不敢说,起码在左武卫一般的兵卒绝对不敢得罪你。大唐律法,兵卒冒犯上官,轻微者杖三十,甚者六十,再甚者一百。杖一皮肤龟裂,杖十血肉糜烂,杖三十伤筋动骨,大军规曹手法娴熟,要想杀人性命,何需杖十。一杖毙命者数不胜数。这小小腰牌,分量着实不清啊!”孙正权身为太医署丞,在太医院每天能见到因各种原因被杖责的人,上至国公,下至奴仆,盖莫能外。

  只是结果天壤之别。

  同样的三十杖,国戚勋贵起身之后依然生龙活虎,走路带风,还不忘和用刑之人抱怨垫在屁股上的垫子太硬,一次需要改进,换上狐狸皮的才好。用刑的小吏点头哈腰的表示十分赞同,大人提的意见自己一定上报,不到之处即可整改,争取下次大人在莅临指导的时候有全面的改观。

  如果是宫里的奴仆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求爷爷告奶奶的花钱找门路,就为了能在挨打的时候让人手下留情,不至于命丧当场,三个月能下床那都是自己人。花钱到位了还好说,只要宫里没有下暗示说杖毙,一般都是意思意思,打个皮开肉绽,血淋淋的煞是好看,回去上点药,在床上趴几个月就好了。如果钱花少了,那就不好意思,本官秉公执法,三十杖一下也不能少,每一下都得经得起审查,不然对不起这份得罪人的差事。至于你身子骨单薄,不禁打,那就管不着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您就撅起屁股看天意吧。

  正是见识了其中奥妙,孙正权才正色的说腰牌代表的含义,一块腰牌代表的远不止是身份的证明,还有伴随而来的权力。一朝权在手,变把令来行,自古至今权力让无数人为之神魂颠倒,顶礼膜拜,为之杀妻烹子者多如过江之鲫。

  苏小义久居深山,不沾世俗,初授官位,不知其味,孙正权觉得有必要提醒自己这个年轻的师父。

  提炼百分之百的酒精根本做不到,况且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也存在差别,想要做成标准的医用酒精难度颇高,只能尽量的把白酒的度数提高,以达到杀菌消毒的作用。

  苏小义试着尝了一口坛中白酒,味道辛辣中居然还带着一丝甜味,颜色泛黄,偶尔还能看到漂浮着的浑浊物,大概是粮食的残留物。度数最多二十多度,和后世动不动五十度的白酒根本没法比。

  以前看史书看到喝酒的段落动不动就是一饮而尽,举坛牛饮,豪气云天,一个个都似酒神转世一般千杯不醉。武松遇到三碗不过岗的酒肆能海饮十八碗走路不倒让苏小义神往不已。

  现在想来不是古人酒量巨大,而是度数实在太低,自己这种沾酒就醉的人对付这种低度酒估计也能喝上半斤而面不改色。

  “军中禁止饮酒,师父身为参军,当以身作则,以为表率,不然军中恐有不服。这饮酒之事还是由我代劳为好。”孙正权接过苏小义的酒提,义正言辞的品尝:“大总管的私藏果然不凡,今为医理之用,割爱甚重,吾辈甚为敬仰。然三大坛烈酒,似尤为过之,徒弟以为留下一坛以彰示大总管无私之心如何?”

  明明是想截留一坛酒自己偷喝,话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老孙,我发觉你原来是个阴险狡诈之徒哇!”

  “师父怎可污人清白!徒弟拳拳之心可表日月,如若不信我就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以示其心。我观师父似有爱酒之意,实是想留下一坛,碍于情面不好开口。我既为徒弟,自然要体会师父心意。话出自我口,大总管即使知晓,也不好言语。拯救师父于危难水火之间,徒弟义不容辞。”

  说的苏小义差点就相信了:“老孙,说句人话你会死啊!”

  “我想留下一坛好解解馋。”孙正权谄媚的说道:“大军之中只有大总管哪里有酒,其其他地方你搜遍了都难找到一坛。别人不敢藏匿,那可是重罪。自长安来到这里,几近一年,喝酒的次数屈指可数,人都提不起精神。随不是嗜酒如命,但在长安也时常小酌,微醺之下观胡姬旋舞,实乃人生一大乐事。”孙正权闭着眼回忆着自己在长安的逍遥日子,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来到庭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充满异域风情的胡姬,连个女人都找不到。不要说庭州距大军有几十里的路程,就是在眼前,无令也不得进城,大总管梁建芳都不敢违背,否则以谋反论处。

  还是长安好啊,吟诗作赋,风花雪月,犹如天上人间,让人流连忘返。

  再想到皇帝一道敕令就把自己召唤到了左武卫,随军出征。

  虽说大丈夫建功立业抵御外敌义不容辞,但想到妻子的哭泣儿子的懂事还是心里发酸。

  太医署丞随大军出征还是第一次,以前闻所未闻,一切都需要准备,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肩,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横刀、盔甲、箭矢一样不少。孙正权第一次感受到了大唐的巍巍雄风。

  出征是热血的,激动的,整个人的脑子乱哄哄的,像一锅煮开的水一样沸腾不已。幻想着自己也能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燕然勒石,封妻荫子,建立不世功业。

  时间一长才骤然惊觉自己投身军中实在凶险万分,虽不是去阵前杀人,但是谁又能保证后军中安然无恙?

  粗糙的军食让他难以下噎,更不要说酒了。

  如果不是大总管体恤,恐怕他呆不到半年就会发疯。

  等回到长安之后一定大醉三日,叫上好友去找康平坊最贵的女子。

  那才是人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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