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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寻常


  杀猪铺的屠夫是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满脸横肉,一把剔骨刀在手里用的无比娴熟,四百斤重的肥猪仅用两只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来,轻轻一丢就挂在了铺子外面的铁钩之上。

  去毛后的肥猪背上发出雪白的光,肚子里是好看的红肉。内脏被掏空,扔在一个巨大的木盆里,还有十几个猪手。

  这些东西是没人吃的,别说吃了,闻上一鼻子都干呕不止,血淋淋的看的渗人。

  猪肉并不好卖,有钱的人家从不吃这种肮脏之物,人家最钟爱的还是羊肉,偶尔还有罕见的牛肉可以解解馋。没钱的穷人也买不了许多,拿着几个铜钱只能买上几两肥肉,还挑挑拣拣的非要油水最多的白肉,难伺候的很。

  今天生意难得的好,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子穿的干干净净,远比路上其他人素净,一看就是哪家勋贵的得意小厮。不要最肥的白肉,而是要肥瘦相间的那块,三十个铜钱,十斤多。

  好说,剔骨刀顺势而下,毫不停顿,一刀下去仅凭双眼就知道斤两不差。把肉挂在勾子上,用秤砣称一下,木质的称干高高扬起,只多不少。

  三十个铜钱进了口袋,屠夫早上阴沉的脸立刻喜笑颜开,早上第一笔买卖就赚了十个铜钱,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自家的婆娘还唠叨说自己没有几个铜钱赚,真是妇人之仁。

  只是这人买了肉却没有挪地方,支支吾吾的说想拿几个猪手回去。

  猪手?屠夫看看身后木盆里的十几个猪手已经从盆里冒了出来,不知道他要猪手做什么。

  反正自己最后也要扔掉,既然有人要自己也乐得省事。

  十几个猪手用草绳捆在一起,长长的一串,拎在手里很惹眼,引来众人的围观。

  奴仆从未如此失态,夺过猪手一路狂奔,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未这么丢人过。

  猪手啊,不知道家主为何对这样的东西感兴趣,以后得找张管事说说,再有买猪肉这样的事不要让自己再来了,还是换个人好,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在杀猪铺子出名了。

  张大几乎晕倒,看着下人带回来的十几个带毛猪手还在滴血他就忍不住想揍人,强压了几次才把腹中的怒火压下去。这是家主的决定,自己和一个下人发火也没什么用。

  大狗早就盯着大门,看到人一进门立刻两眼放光,挤开张大,乐呵呵的把猪手接过来,再看奴仆手里除了一块猪肉之外再没任何东西,立刻勃然大怒。

  自己听的十分清楚,主人说把别人不要的猪手和下水全部弄回来,猪手倒是有了,下水呢?那可是无上美味,这个不开眼的东西连主人的话都敢违背,好好的下水都没弄回来,着实该打。

  大狗在家里的地位很超然,与其说是奴仆,不如说是苏小义的朋友更贴切,虽然大狗向来以奴隶自居,但是家里所有人都感觉的出来,家主对大狗不是一般的好。到底认识的时间久些,又有恩情在里面,其他人羡慕不来。

  看大狗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奴仆赶紧夺门而出,猪手散落了一地,留下张大在院子里凌乱。

  清洗猪手这种事别人做不来,丫鬟看着血淋淋的猪手还冒出一截骨头,吓的大气都不敢出,厨娘倒是不怕,只是未层清理过,拿着刀左试右试不知如何下刀。

  还是大狗经验丰富,烧一锅开水,把猪手扔进去一滚立刻用勾子勾上来,用一把大刀三下两下就把那层绒毛剔除干净。放入清水仔细清洗,一把猪鬃做的刷子把蹄角之间的缝隙洗刷干净,再开一道口子,把血水放净,重新清洗。如此反复三次才算彻底干净。到底跟着苏小义时间久,知道主人最唉干净,身上的衣服最多三日就会换下来清洗,每日都要用热水洗澡,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何主人说多洗澡生病就不会少,但是主人可是高士之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连孙署丞都被折服,他自然没有怀疑的道理。

  自己做不到每日洗澡,对他来说太过于麻烦。家里定下的规矩,最多十日,必须洗一次。大狗总是挑到最后一天才不情愿的烧一锅水开始自己的洗涮之路。

  还不能糊弄,不然被主人发现就是一顿狠揍,说保持卫生是大事,马虎不得。卫生是什么,大狗至今不得解。

  家主定下的规矩所有人自当遵守,无一人能例外,所以厨房里的灶火就没有熄灭过,总是红彤彤的塞满了木柴,上面的那口大锅盛满了水,滚烫不已。

  张大又在发愁,木柴也是花钱的啊,作为一个称职的管事,张大觉得自己的头发掉的厉害,家主放浪形骸,对家里的钱事不闻不问。自己把家里的铜钱掏空估计他都不会知道。

  酒坊才刚刚开始建造,连地基都还没有打好,长安城外薛家的庄子上繁忙一片,附近有些力气的人都过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听说薛讷为了建造酒坊雇了上百人连夜赶工,一天五十个铜钱。听说有钱赚附近的人都发疯似的往薛讷的庄子上跑。

  脱去上身的衣衫,让主家看看自己一身的肌肉,在太阳底下发出黝黑的光。

  两道最为寻常的肉食,苏小义吃上一口满意之极,虽说和大厨做的不能比,但是到底还是能入口的,久病成医,久食成厨,苏小义这个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厨艺在此时居然有了用武之地。

  孙正权听说这股奇香居然来自于猪肉和猪手,十分惊异,本能的想把手里的筷子缩回来。但是想到以苏小义吃饭的挑剔程度,他做的饭食又岂是寻常美味。

  管它猪手不猪手,苏小义都能吃得自己有什么放不下身段的!当下一筷子就伸了过去。

  猪手入口即化,浸透油脂的黑豆软糯无比,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恰到好处,从未品尝过的惊人味道让孙正权不由的身体颤抖。

  幸亏自己刚才决心要吃一口,不然今日算是白来了,差点错过人间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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